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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居民医保者到人民医院就诊可享受多项报销政策
县人民医院是庆元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,参保人员凭医保卡到该院就诊可享受以下多项报销政策:
1、门诊报销:
(1)在门诊就诊,可当场报销10%。
(2)在校生意外伤害门诊补偿起付线为50元,年度最高可报销2000元。
(3)到石龙社区服务站(门诊分部)就诊可当场报销20%。分部地址:石龙街1号(青少年宫一楼 咨询电话:6218051)
2、住院报销:
(1)起付标准:成年人400元;未成年人300元;特殊病种800元。
(2)住院分段报销比例:
成年人:401—5000元部分,报销55%;
10001—30000元部分,报销65%;
3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45%,
年度最高可报销50000元。
未成年人:301—5000元部分,报销60%;
50001—10000元部分,报销70%;
10001—20000元部分,报销80%;
20001—30000元部分,报销90%;
30000元以上部分报销95%,
年度最高可报销60000元。
医保办咨询电话:6218085
免费急救电话:120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