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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开展《护士条例》贯彻实施系列活动

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:周树根 吴维红  来源:信息科  发布时间:2008-5-9 10:45:25

57晚,我院举行纪念“5·12”国际护士节暨《护士条例》知识竞赛, 并对07年度14名“最佳服务护士”进行表彰,全院100多名护士及院部领导参加活动。

由温家宝总理签署的第517号国务院令:《护士条例》于20081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通过,并于2008512日起施行。

《护士条例》是国务院为维护护士合法权益、规范护理行为,促进护患关系和谐发展,保障医疗安全和人身健康而制定的;“条例”指出,护士的人格尊严,人身安全不受侵犯,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,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。《护士条例》还明确规定护士的执业注册事项、护士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主管部门在施行《护士条例》过程中应负的责任和护士本人在履行职责中应负的法律责任。

为使《护士条例》能尽快得到贯彻落实,该院护理部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学习系列活动:购买100多本《护士条例》,全院护士人手一册;多次召开各科护士长会议布署学习任务和时间安排;举行《护士条例》专题讲座等,要求每位护士通过学习,做到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,对重要章节要求做到读熟、会背,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。

这次知识竞赛是检验全体护士学习《护士条例》及掌握程度的平台,通过必答题、抢答题及风险题的对答,加强对学习的记忆和运用。

    参加比赛共有八个代表队,每队由三名护士组成;其竞赛知识范围均为《护士条例》内容。比赛现场气氛活跃,高潮迭起,通过八个轮回的激烈竞争, 最后,手术、供应室代表队获得一等奖,外科代表队获二等奖,脑外骨伤科代表队获三等奖。